序號 | 2 | 發言日期 | 111/06/20 | 發言時間 | 12:02:58 |
發言人 | 陳靖宜 | 發言人職稱 | 副總經理 | 發言人電話 | 02-28816686 |
主旨 | 公告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通過 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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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條款 | 第 21 款 |
事實發生日 | 111/06/20 | ||
說明 |
1.股東會決議日:111/06/20 2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: (1)董事:美商Medeon, Inc.代表人:Yue Teh Jang(張有德) (2)董事:晟德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:林榮錦 (3)董事:張鴻仁 (4)獨立董事:沈志隆 3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:投資或經營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。 4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: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。 5.決議情形(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): (1)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:42,875,080權 (2)贊成權數 42,507,860權,佔表決權總數 99.14% (3)反對權數 30,729權,佔表決權總數 0.07% (4)無效權數 0權,佔表決權總數 0.00% (5)棄權與未投票權數 336,491權,佔表決權總數 0.78% (6)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,本案照案通過。 6.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董事姓名及職稱 (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以下請輸〝不適用〞): 晟德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:林榮錦 7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: (1)上海寶濟藥業有限公司 董事 (2)蘇州晟濟藥業有限公司 董事 8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: (1)上海寶濟藥業有限公司:上海市寶山區羅新路50號 (2)蘇州晟濟藥業有限公司:蘇州工業園區星湖街218號生物納米園C13樓301B單元 9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: (1)上海寶濟藥業有限公司:蛋白質藥物開發公司 (2)蘇州晟濟藥業有限公司:生物制藥技術研發 10.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:無。 11.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,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:無。 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