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通過解除 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

序號 3 發言日期 114/06/20 發言時間 15:38:47
發言人 陳靖宜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-28816686
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
符合條款  第21款 事實發生日 114/06/20
說明 1.股東會決議日:114/06/20
2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:
晟德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;董事
晟德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:林榮錦;董事
葉均蔚;獨立董事
3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:投資或經營與益安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。
4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:擔任益安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。
5.決議情形(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):
表決時表決權總數:53,776,859權
贊成權數 53,093,937權,佔表決權總數 98.73%
反對權數 131,105權,佔表決權總數 0.24%
無效權數 0權,佔表決權總數 0.00%
棄權與未投票權數 551,817權,佔表決權總數 1.02%
6.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董事姓名及職稱
(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以下請輸〝不適用〞):
晟德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榮錦 董事
7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:
廣州海珀特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
8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:
廣州海珀特科技有限公司:廣州市白雲區廣州民營科技園科泰一路2號之一
產業互聯網創新中心3棟2層201-16室
9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:
廣州海珀特科技有限公司:新能源汽車銷售
10.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:不適用。
11.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,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:不適用。
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