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大訊息

日期 時間 主旨
2016-01-2816:16:38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
序號 4 發言日期 105/01/28 發言時間 16:16:38
發言人 陳怡如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-28816686
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
符合條款 第9款 事實發生日 105/01/28
說明
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5/01/28
2.預計發行價格:每股新台幣10元。
3.預計發行總額(股):
發行總額共計300,000股,每股面額10元,共計3,000,000元,每股認購價格為10元,
擬自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生效通知到達日起一年內分次發行。
4.發行條件(含既得條件、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)之決定方式:
(1)既得條件:
I.指標A:到職 (發行股數以250,000股為限)。獲配對象為本公司新聘任之重要員工
。既得時點為:
a.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屆滿1年時,獲配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仍在
職者,可既得15%限制員工權利新股。
b.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屆滿2年時,獲配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仍在
職者,可累計既得35%限制員工權利新股。
c.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屆滿3年時,獲配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仍在
職者,可累計既得60%限制員工權利新股。
d.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屆滿4年時,獲配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仍在
職者,可累計既得100%限制員工權利新股。
II.指標B:特殊或重大貢獻 (發行股數以50,000股為限)。獲配對象為對本公司營運
業務發展確有特殊或重大貢獻之員工。既得時點為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屆
滿1年時,獲配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仍在職者,可既得100%限制員工權利
新股。
(2)發行股份之種類:本公司普通股新股。
(3)員工認購新股後未符既得條件之處理:由本公司按原始發行價格收買並予以註銷,惟
其所衍生之配股及配息,員工毋須返還或繳回。惟留職停薪、育嬰假、受職業災害殘
疾或死亡者,若因該員工對公司貢獻卓著、忠誠盡職等特殊情形,經董事會核准者不
在此限。
5.員工之資格條件:以本公司之員工為限。實際得認購之員工及其得認購股份數量,將參
酌年資、職等、職務、工作績效、整體貢獻、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
素並依照「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」規定單一員工得認購數額之限制,由
董事長核定後,提報董事會同意。
6.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:
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,並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,以共同創造
公司及股東之利益。
7.可能費用化之金額:
以本公司股票105年1月27日興櫃均價$208.37元,設算每股可能費用化之金額約$198.37
,暫估發行後費用化金額合計$59,511,000,依既得期間估算,每年分攤費用化金額分
別為105年$8,678,000、106年$13,638,000、107年$11,158,000及108年$16,118,000及
109年$9,919,000。
8.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:
本次預計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佔105年1月27日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為0.68%,預估
每年費用對每股盈餘稀釋分別為105年$0.17、106年$0.27、107年$0.22及108年$0.32及
109年$0.2,尚不致對股東權益造成重大影響。
9.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:
a.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、質押、轉讓、贈與他人、設定擔保或作其他方式
之處分。
b.股東會表決權:與本公司其他普通股相同。
c.股東配(認)股、配息權:與本公司其他普通股相同。
10.其他重要約定事項(含股票信託保管等):
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,得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。
11.其他應敘明事項:
本案於送主管機關審核過程中,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需進行修正或其他未盡事宜
,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。
2016-01-2816:12:16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
序號 3 發言日期 105/01/28 發言時間 16:12:16
發言人 陳怡如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-28816686
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
符合條款 第32款 事實發生日 105/01/28
說明
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5/01/28
2.股東會召開日期:105/04/20
3.股東會召開地點: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11樓(元富證券會議室)
4.召集事由:
一、討論事項:修訂本公司「公司章程」案。
二、報告事項:
(1)104年度營業報告。
(2)審計委員會審查10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。
(3)修訂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報告。
二、承認事項:
(1)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。
(2)104年度虧損撥補案。
三、討論事項:
(1)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。
四、臨時動議。
5.停止過戶起始日期:105/02/21
6.停止過戶截止日期:105/04/20
7.其他應敘明事項:
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,本公司自105年2月15日起至105年2月25日下午五時止,
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。
【受理處所:台北市士林區後港街116號7樓。電話:(02)2881-6686】
2016-01-2816:02:5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發放股利
序號 2 發言日期 105/01/28 發言時間 16:02:54
發言人 陳怡如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-28816686
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發放股利
符合條款 第31款 事實發生日 105/01/28
說明
1. 董事會決議日期:2016/01/28

2. 股東配發內容:

 (1)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(元/股):0

 (2)法定盈餘公積、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(元/股):0

 (3)股東配發之現金(股利)總金額(元):0

 (4)盈餘轉增資配股(元/股):0

 (5)法定盈餘公積、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(元/股):0

 (6)股東配股總股數(股):0

3. 其他應敘明事項:

擬以「資本公積-發行溢價」234,269,988元彌補虧損

4.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:新台幣 10.0000元
2016-01-2814:34:39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
序號 1 發言日期 105/01/28 發言時間 14:34:39
發言人 陳怡如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-28816686
主旨 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
符合條款 第42款 事實發生日 105/01/28
說明
1.事實發生日:105/01/28
2.公司名稱:益安生醫股份有限公司
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):本公司
4.相互持股比例(若前項為本公司,請填不適用):不適用
5.發生緣由:本公司104年度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
6.因應措施:依法提交最近期股東會報告
7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
2016-01-1110:36:18經主管機關通知澄清105/01/09工商時報A10版之報導
序號 1 發言日期 105/01/11 發言時間 10:36:18
發言人 陳怡如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-28816686
主旨 經主管機關通知澄清105/01/09工商時報A10版之報導
符合條款 第26款 事實發生日 105/01/11
說明
1.傳播媒體名稱:工商時報A10
2.報導日期:105/01/09
3.報導內容:報導「益安目前最受關注的是腹腔鏡影像清晰器材(LAP-A01)、腹腔鏡手
術縫合 器材(LAP-C01),有機會在今年上半年授權國際大廠」
4.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:不適用。
5.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:
有關上述內容係屬媒體自行推估報導,本公司未來產品實際研發進度及營運進度,以公
開資訊觀測站揭露之資訊為準。
6.因應措施:無。
7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
2016-01-0808:48:34本公司董事長異動
序號 2 發言日期 105/01/08 發言時間 08:48:34
發言人 陳怡如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-28816686
主旨 本公司董事長異動
符合條款 第6款 事實發生日 105/01/08
說明
1.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:105/01/08
2.舊任者姓名及簡歷:林榮錦先生,晟德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
3.新任者姓名及簡歷:張有德先生,英屬開曼群島商Medeon, Inc.董事長
4.異動情形(請輸入「辭職」、「職務調整」、「解任」、「任期屆滿」或「新任」):
辭職、新任
5.異動原因: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。
6.新任生效日期:105/01/08
7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
2016-01-0808:47:48本公司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
序號 1 發言日期 105/01/08 發言時間 08:47:48
發言人 陳怡如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-28816686
主旨 本公司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
符合條款 第6款 事實發生日 105/01/08
說明
1.發生變動日期:105/01/08
2.法人名稱:晟德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
3.舊任者姓名及簡歷:林榮錦先生,晟德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
4.新任者姓名及簡歷:吳志雄先生,行天宮醫療志業醫療財團法人恩主公醫院-醫療志業
執行長
5.異動原因: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。
6.原任期(例xx/xx/xx ~ xx/xx/xx):104/04/20 ~ 107/04/19
7.新任生效日期:105/01/08
8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